为切实解决全省伊斯兰教领域教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全省伊斯兰教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规范有序,维护良好形象,健康传承,根据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贵州省民宗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贵州伊斯兰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总体安排
(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聚焦匡正教风、治理乱象,以“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为主题,以“学、查、改”为主线,着力激发全省伊斯兰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使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熟练掌握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精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提升政治站位与思想觉悟;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贵州伊斯兰教界自身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积极树立贵州伊斯兰教界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清净庄严、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安排。
活动时间:2025年10月启动,2026年6月结束。
活动对象:全省各伊斯兰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地伊协、清真寺主要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各伊协、清真寺监事会(监事)全程对活动进行监督。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本次教育活动方向正确、推进有序,特成立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处理;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方案的细化执行、指导各级伊斯兰教组织拟定并实施活动方案、信息收集与反馈、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
组长:桂希江 尼加提·伊敏
成员:王 江 张廷龙 陈光文 马彭江 马敏智
刘世明 张和纬
下设办公室
主任:尼加提·伊敏 马 令
成员:李雪华 桂家照 锁稳田 马永山 陈三群
马才林 张琳
三、活动内容
结合贵州伊斯兰教的实际,省伊斯兰教开展教育活动,主要以“学法规”为基础,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办教;以“守戒律”为关键,严守信仰底线和教规戒律,保持教职人员的清净品格;以“重修为”为根本,不断加强神学思想建设,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以“树形象”为目标,通过自身的言谈举止,向社会展现贵州伊斯兰教界爱国爱教服务社会、和谐包容、清净有为的良好风貌。围绕组织专题学习、查摆突出问题、抓好整改整治、强化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展开。
第一方面:组织专题学习
(一)学习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2. 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4. 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中国伊协、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
5. 贵州伊斯兰教爱国爱教传统史实;
6. 近年来宗教界违法犯戒的典型案例;
7. 学习教育活动的其他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二)学习方式
1. 组织集中学习
要求:贵州省伊协及各市、县伊协(没有伊协组织的清真寺寺管会)要精心组织集中学习,周密安排部署,激发主人翁意识,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对标对表常态化学习,做到全员覆盖、全员参与,将“学法规”贯穿于会议、培训及日常教务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着力解决贵州伊斯兰教界存在的相关问题,匡正教风、治理乱象为目标,树立贵州伊斯兰教从俭戒奢、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各伊协、清真寺监事会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现场测试,并将测试情况报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和属地民宗部门。
省伊协组织集中学习暂定2次:活动启动会安排1次,年终述职评议时安排1次。各市、县伊协(没有伊协组织的清真寺寺管会)集中学习至少一次。
2. 常态化学习
省伊协及各市、县伊协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办公室日常学习计划,召开工作例会时,组织驻会人员集中学习,并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多渠道深入学习;原则上,伊协不得少于每周一次 (节假日除外);各市级、县(市、区)级伊协、黑石经文班集中学习每月不得少于2次;各地清真寺寺管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得少于1次。
3. 教育实践活动
(1)组织“革新与传承——新时代教职人员的使命”为题组织教风建设讲道竞赛
参与对象: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
主题:结合《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古兰经》与从严治教实践,提升教职人员正信正行素养。强调教职人员守法遵规、崇俭戒奢,培育“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的宗教人才队伍。
(2)组织“信仰与时代——伊斯兰教教义的现代阐释”征文活动
参与对象:全省各团体班子成员、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各地清真寺负责人、信教群众
主题: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伊斯兰教教义中与时代精神相契合的内容,推动教义阐释的与时俱进。
(3)深入推动打造伊斯兰活动场所推进中国化、规范化“五好”示范活动场所建设。
试点要素:政治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确保方向正确;文化浸润:从建筑到讲道,深度挖掘中华文化基因;实践创新:结合贵阳特色打造伊斯兰教中国化示范场所案例,面向全省推广。
(4)鼓励市县团体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原则上市、县团体应至少开展1次以上活动
(5)撰写学习心得:省伊协班子成员(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在活动期间,至少撰写心得体会2篇;其余人员至少撰写心得体会1篇,于2026年4月前交至所属团体,由各地团体汇总后交至省伊协办公室。
4. 组织警示教育
省伊斯兰教组织班子成员(副秘书长以上人员)统一参加省民宗委开展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并做好各级伊斯兰教团体警示教育指导工作。省伊斯兰教将精心收集整理近年来省内外宗教界违规案例,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会议学习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5. 开展谈心谈话
各级伊斯兰教团体要认真参加属地民宗部门开展的谈心谈话;并组织本团体班子成员于2026年4月前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更好地凝聚人心、加强团结、增进共识。
第二方面:查摆突出问题
(一)查摆问题清单:围绕以下九个方面重点查摆
1. 是否存在不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2. 是否存在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及“三自”方针等方面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对异端邪教、境外渗透和非法伊斯兰教活动麻木不仁、视而不见,甚至放任和参与等问题;
3. 是否存在法治观念淡薄,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存在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的错误认识,利用伊斯兰教信仰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社会生活等问题;
4. 是否存在伊斯兰教信仰淡薄、违反教规教义,道德失守、行为失范,生活奢靡、追名逐利、贪图享乐,搞声色犬马、骄奢放逸,搞个人崇拜、裙带关系等问题;
5. 是否存在违反民主办教原则,场所教务(民主)管理小组管理流于形式,特别是内管理组织形同虚设,搞“一言堂”“家长制”及不按照管理制度换届选举负责人等问题;
6. 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制度不落实,违法违规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资产管理等事项,决策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7. 是否存在搞商业化,利用伊斯兰教信仰牟取利益,私人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8. 是否存在线上线下言行不规范,沽名钓誉,为吸粉引流随意解经,散布歪理邪说等问题;
9. 是否存在与党政干部勾肩搭背,搞利益交换,甚至行为不端,拉拢腐蚀党政干部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查摆
12月1日起填写自查表,省伊协组织班子成员和驻会工作人员、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清真寺寺管会全体人员;各级伊斯兰教团体于12月20日前组织班子成员、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当地教职人员填写自查表,并完成上报;各级伊斯兰教团体于12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报送属地民宗部门及上级伊斯兰教团体,最终报送至省伊协办公室。
省伊协将在各地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等发布相关信息,公布教职人员违法违规举报方式、渠道,接受社会对广大教职人员进行举报监督,多平台、多领域、多渠道开展问题查摆。
各地伊斯兰教团体应及时对初步自查情况进行研判,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指导开展深入查摆。要按照个人对象和团体对象分别进行深入查摆,避免一否了之、泛泛而谈,要不断完善问题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深入查摆。
第三方面:抓好整改整治
各级伊斯兰教团体要边学、边查、边改,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方式进行整改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同步提升政治站位与思想觉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立行立改,防微杜渐。对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做到违法必究、犯戒必惩,形成“一处犯戒、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省伊斯兰教协会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教规教义,被取消教职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通报,及时注销被取消教职资格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省伊斯兰教协会、各级伊斯兰教团体、各地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和黑石经文班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治。
第四方面:强化制度建设
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指导各级伊斯兰教团体、黑石经文班梳理现有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活动成果。
要加强教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职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制度覆盖“法规执行、教规遵守、素养提升、形象塑造”等方面,完善教职人员准入、惩戒和退出机制;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省伊协定期对各级伊斯兰教团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畅通制度执行问题反馈渠道,鼓励信徒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依规处理,确保制度刚性运行,推动全省伊斯兰教界自身建设持续规范化、科学化。
省伊斯兰教协会、各级伊斯兰教团体、各地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于2026年6月上旬前完成整改整治。
四、强化保障
省伊斯兰教协会班子成员按照定点联系名单,对应联系指导各级伊斯兰教团体拟定教育活动方案、抓好落实及督促整改;做好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传达活动要求、收集反馈意见,保障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各级伊斯兰教团体、各地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和黑石经文班提交的活动资料,包括学习心得、查摆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等,进行系统分类与归档,形成一套完整、详实的活动档案。同时,对活动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广泛收集参与人员、信徒群众及属地民宗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与存在的问题不足,为后续类似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借鉴。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本次“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作为贵州伊斯兰教界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教的重要举措,以严的要求树立严的作风、以严的姿态推动严的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充分调动全省伊斯兰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参与度,做到全员覆盖、全员参与,推动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要将此次教育活动与当前推进的教职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综合推进。要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力推动,力戒形式主义、搞花架子。把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级伊斯兰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持续抓好问题整治。发挥好各级伊斯兰教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讲究方式方法。要坚持守正创新,立足贵州伊斯兰教实际,着力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积极稳妥,凝聚思想共识,切忌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努力营造贵州伊斯兰教界踊跃支持、积极参与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贵州省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